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模糊条款再思考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 刘建平律师
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对有关《劳动合同法》中表述不清的地方作了相关的规范,但是有些条款依旧存有模糊之处,需待以后修法时予以明确,现摘录如下:
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未明确之处:当劳动者拒绝当场签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邮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与劳动者签收之日不是同一日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日期以哪日计算?如果劳动者签收书面通知之日用工已经超过一个月(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签收书面通知之日用工已经超过一年(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是否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如果劳动者一直拒绝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受极大的法律风险。
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条例的规定,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然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不能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无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此时的义务是与劳动者补订一个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但是对于第六项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情形是否包括《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六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好象是不能约定法定终止条件之处的条件,但是《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六项又授权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上述矛盾之处在条例中依旧没有说明清楚。
作者为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攻劳动法,擅长办理用工风险防范与管理、员工手册制作与修订、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等案件,对劳动法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欢迎各界朋友参与讨论相关劳动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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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的拾遗补缺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 刘建平律师
第三条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对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只要具备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虽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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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一名律师在网上发帖,明确表示“周正龙不是犯罪”,言论一出,立刻引来法律界人士的争议。那么周正究竟有没有犯罪?如果确认是犯罪,那又是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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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企业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商人的唯利事图占居了上风,商人的短视毁掉了一个企业;二是我们的外部监管如同虚设,事前预警机制和事后补救措施的脆弱可见一斑。从中可以看出,指望商人的良心来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是靠不住的。没有独立的监管机构,此类事件一定还会发生,企图通过运动式的执法来保障食品安全最终被证明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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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的几个问题
刘建平
什么是试用期?从字面意义上来讲,“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此都没有定义,只有《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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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浦东法院“民六庭”的设立
继浦东法院“民五庭”设立这后(上海基层法院第一个专司房地产的民事法庭),“民六庭”又在浦东法院成立,“民六庭”其实就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的简称,是一个专司金融的法庭。据介绍,其只负责包括证券、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商事案件。
官方表...
摘要:
中秋节加班应支付300%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在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在9月13日和9月15日公休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给劳动者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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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出来的几个消息对个体工商户而言是非常利好的。一个是国务院宣布取消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加一个是就是工商总局出台了新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按照此办法,个体工商户在年检时将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其次是手续相对简便,工商户只需到所在地工商所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且办理期限放宽到5月31日,意味工商户有更多的时间可供去办理,实现了便民原则。对于工商管理机关验时...
摘要:
律师谈工资
工资,是每个人劳动者都耳熟能详的字眼,但是什么叫工资,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能解释清楚的。有的人说,工资不就是每个月单位发给我的劳动报酬吗?对,工资确实是劳动报酬,但是工资有哪几部分构成?这又有几个人能说清楚。
1994年颁布实行至今的劳动法用了一章的篇幅来定义工资,但仍然是没有说清工资包涵哪些部分?而今年年初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干脆用了劳动报酬这个词,明确了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
摘要:
律师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颁布后,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无疑是最令人欢欣鼓舞的。劳动者仿佛看到,只要签订此类合同,以后再也不要为失业的事情而烦愁了。而对用人单位来讲,似乎要承担许多以前根本不存在的社会责任。
其实,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不会成为“铁饭碗”,对用人单位来说,也不会成为“终身包袱”。
实际...
摘要:
解读劳动法之—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刘建平
新年的钟声很快就要敲响了,众所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将随着新年的来临进入实施阶段。劳动合同法的实行,不管对用人单位也好,对劳动者也好,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本文试从劳动合同订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合同签订的主体。
毫无疑问,主体肯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但是在劳务派遣中,对劳动者来说,存在着两个单位,一个是...
摘要:
解读劳动法之——
解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刘建平
期盼已久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由国务令第514号文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对我们每一个劳动者来说都是福音,这意味着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劳动者带薪休年假的权利。尽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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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次写博客,年纪这么大的人也赶时髦,不容易,所以写这段小文纪念一下。